中新網廣東新聞9月9日電 (程景偉 劉玉嫻)記者9日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增城區分局獲悉,該分局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近日聯合印發了《廣州市增城區商品房項目“交房即交證”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“《實施方案》”),通過規范買賣合同、提前介入服務、同步申辦、容缺受理和多部門深度聯動等多種措施,進一步深化“交房即交證”服務。 《實施方案》明確,從今年10月1日起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,企業在與購房人簽訂《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(預售)》及補充協議時,須增加“交房即交證”登記模式條款,明確雙方責任義務,包括交房時間、交房條件、辦證方式、稅費繳存方式等內容。房地產開發企業需承諾按“交房即交證”模式為購房人辦理不動產權證,也允許購房人單方申請辦證,并應當在約定期限內協助購房人辦理增量房轉移登記。 記者了解到,以前“交房即交證”服務主要為產權登記層面,而在《實施方案》中新增了“三測合辦”服務內容。根據《實施方案》,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測量、人防工程竣工驗收測量和新建房屋不動產測繪“三測合辦”,實現“一支隊伍、一個合同、一次進場、同一窗口、多點服務”。專項驗收主管部門提前介入服務,指導建設單位做好竣工驗收各項準備工作,成熟一項,提前介入服務一項,協助企業解決出讓合同約定竣工時間、商品房預售款提取、房屋面積實測等問題。 《實施方案》還新增了預售款監控、土地出讓金核實辦結等服務內容。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,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按規定同步申請工程竣工聯合驗收、土地核驗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。(完) |